宁德市港兴船舶货物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篷布、防尘网及塑料农膜的后场辅助材料采购项目询价函
各受邀报价单位:
为优化成本控制,契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我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划长期采购篷布、防尘网及塑料农膜三项后场辅助材料,本次询价合同期限为签订日起一年。诚邀各相关单位参与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德市港兴船舶货物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篷布、防尘网及塑料农膜的后场辅助材料采购。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项目及规格要求
1、后场辅助材料采购项目:篷布、防尘网及塑料农膜,具体采购品种和数量以我公司实际需求为准。
2、篷布规格要求:材质:PE聚乙烯,尺寸:10米*30米;四周包边裹绳,打金属扣眼。抗撕耐拉,抗紫外线、耐老化,不易漏水、破损、破洞、硬块。
3、防尘网规格要求:材质:PE聚乙烯,尺寸:12米*35米;四周包边裹绳,打金属扣眼,不易破损、抗紫外线、耐老化。
4、塑料农膜规格要求:材质:PE聚乙烯,尺寸:2.5米*6米;韧性好,抗撕耐拉,不易破损、破洞。
四、费用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1、篷布价格不得高于2.7元/平方米;防尘网价格不得高于2.8元/平方米;塑料农膜价格不得高于6.3元/张。
2、以上三项报价为产品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产品制造、加工、包装、运输(配送)、验收、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3、报价均为含税价,税点13%。
五、供应商有关要求
1、供应商收到采购方采购通知后,根据采购方要求,按时交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应根据购置产品的种类、数量、外观,组织现场验收并进行签字确认,采购方签收行为视为采购方对供应商交付产品的的种类、数量、价格等均无异议。
2、如遇台风、暴雨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交货时间延迟或调整,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方,经采购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
3、供应商自接到采购通知至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7个日历天。若供应商未能及时采购方告知或因其他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向采购方支付1000元作为违约金。一旦供应商逾期次数达到7次,或自交货日起算,供应商逾期天数超过10个日历天,则采购方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
4、供应商需保证所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采购方的要求。如采购人在验收期间发现质量、数量、规格等不符的,则供应商在核实无误后,有义务按采购方要求,无条件对货物进行退换,并保质保量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同时承担上述第五款第3条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方使用,从而给采购方造成后续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根据其自身实际需求对成交产品的型号、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六、结算方式
1、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方在收到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完成款项支付。
2、第五款中所约定的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有实际发生,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采购方损失的,供应商有义务补足差额。
七、邀请单位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订立合同。
2、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合法完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销售资质。
3、能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记录。
4、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标,否则相关竞标均视为无效。
6、竞标企业所承诺的事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内容,如企业未按约定执行的,在合同中将视为违约。
7、企业承诺经济行为无法律纠纷,近年来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八、评标办法
1、由宁德市港兴船舶货物代理有限公司成立评审小组,组织现场评选。
2、由评审小组先对报名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合格审查。
3、本项目采用最大下浮率中标的方式选择采购单位,若中标者弃权,由第二名递补中标。
4、若报价出现两家及以上最大下浮率一致的情况时,经评审小组研究同意,可要求最大下浮率一致的供应商重新提供响应文件。
九、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以含税价(税费13%)投标。
2、中标单位以中标价格与采购方签订采购服务合同。
3、该项目中标单位在与我公司签订采购服务合同的同时,需另行签订《廉政协议书》作为该项目主合同附件和不可分割的部分。
十、报价材料要求
1、报价函、承诺函(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第五款第4条、第七款第6条和第7条的承诺材料(加盖公章)。
4、银行资信证明。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按上述要求响应填报,并于2025年4月27日16:00 前,将报价材料密封后,备注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名称并在密封袋正面四个角及中央加盖公章,和背面密封处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采购方不予受理。
送至或邮寄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疏港路209号宁德港务集团大楼二层 港兴公司物流仓储部 林子森收 电话:1395935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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